横向科研项目管理费、税费分段计算器
勾选:经济管理学院/外国语学院/艺术学院/马克思主义学院/体育学院 教师项目
说明:勾选后,5万元(含)以下项目全额免征管理费
项目合同到款总金额(元)
增值税发票税率
6% 税率
3% 税率
项目到款总额:
0.00
元
★分段计提管理费:
0.00
元
★增值税(=项目合同到款总金额-项目合同到款总金额/(1+税率)):
0.00
元
城建税(增值税*7%):
0.00
元
教育附加费(增值税*3%):
0.00
元
地方教育附加费(增值税*2%):
0.00
元
★管理费+全部税费合计总额:
0.00
元
管理费采取“分段式”计提,单个项目到款额小于等于 50 万元按 7%提取;到款额大于 50 万元小于等于 100 万元的超出 50 万元部分按 5%提取;到款额大于 100 万元小于等于 150万元的超出 100 万元部分按 3%提取;到款额大于 150 万元小于等于 300 万元的超出 150 万元部分按 1.5%提取;到款额大于 300万元的超出 300 万元部分不提取管理费。 经济管理学院、外国语学院、艺术学院、马克思主义学院、体育学院教师签订的 5 万元(含)以下横向科研项目免征管理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