计划财务处关于催还借款的通知

作者: 时间:2024-11-26 点击数:

学校各单位:

吉林省财政厅等九部门印发了《关于开展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债权清收工作的通知》(吉财资【2024180号),按照省级文件精神,单位往来款项必须及时清理,禁止长期挂账。计划财务处全面开展部门及个人借款清理工作,请目前有借款尚未归还的部门和教工于20241210日前持相关票据到计财处报账还款,计财处依据“谁经手、谁负责”及“前款不清后款不借”的原则,对未予以报账还款的单位和个人不给予新借款,望各部门及广大教工高度重视,及时清理所欠款项,感谢给予支持与配合。


特此通知!



计划财务处

20241126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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