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2026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的通知
全校师生:
根据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发布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(试行)〉的公告》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7号)第九条规定,“纳税人次年需要由扣缴义务人继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,应当于每年12月份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,并报送至扣缴义务人。纳税人未及时确认的,扣缴义务人于次年1月起暂停扣除,待纳税人确认后再行办理专项附加扣除。”
2025年12月1日-12月31日可以进行确认/填写2026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工作,相关注意事项如下:
一、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具体的扣除范围、扣除标准、扣除主体和注意事项
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包括子女教育、继续教育、大病医疗、住房贷款利息、住房租金、赡养老人、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七项。

二、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操作流程指南
步骤一:进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界面
1.登录个人所得税APP,点击“2026年度专项附加扣除开始确认啦~”中的“去确认”。
2.继续点击“去确认”,进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界面。


步骤二:确认专项附加扣除信息
1.在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界面,点击“一键带入”,带入2025年度专项附加扣除信息,在弹出的对话框点击“确定”。


2.如您2026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相比2025年度无变动,点击“一键确认”,在弹出的对话框点击“确认”即可。系统提示“提交成功”,在页面下方可查看您的填报记录。



3.如您需要对2026年度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行修改、删除操作,点击“可确认”进行相关操作,修改完成后点击“一键确认”即可提交成功。


特别说明:
如您是第一次填报专项附加扣除,需要登录个人所得税APP首页,在“专项附加扣除”模块中点击“我要填报”,在专项附加扣除界面填报信息即可。


步骤三:申报方式的选择
专扣申报方式有两种,您可按需选择:
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
即“通过学校申报”。学校可采集到您填报的专扣信息,并在月度工资中进行抵税,您可及早享受专扣优惠政策。
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
即“年度汇算自行申报”。学校无法采集到您填报的专扣信息,您只能在次年3-6月办理个税年度汇算才可享受抵税。

信息确认过程中如果有问请联系计划财务处。
电话: 0432-64806360
税务热线:12366
来源:计划财务处 龙晓雪
初审:闵令啸
复审:李忠阁
终审:顾兵